随着环境保护法规的日益严格,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深入实施,佛山市作为制造业重镇,众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面临更严格的环保合规要求。对于广大企业老板而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本文将结合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的视角,梳理企业主们必须警惕的几类被明令禁止的行为。
一、 严禁非法排放,守护水体安全底线
《水污染防治法》的核心之一,便是严格控制水污染物的排放。企业以下行为均属违法:
- 未经许可排放: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任何工业废水排放,都必须依法申领许可证并严格按许可浓度、总量排放。
- 逃避监管排放: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此类行为性质恶劣,是法律打击的重点。
- 超标超总量排放: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环保技术服务提示:专业的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可帮助企业建设合规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协助进行日常运营维护与数据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从技术上杜绝非法排放的可能性。
二、 严防水污染事故,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法律禁止企业因管理疏忽或措施不到位导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 未做好应急准备:未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 事故处置不当:发生水污染事故后,未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隔离、封堵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或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环保技术服务提示: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可为企业提供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设施设计与演练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构建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体系,将事故风险与损失降至最低。
三、 源头管控受禁物质,强化资源循环利用
法律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极其严格,禁止以下行为:
- 使用禁用物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或设备,以及剧毒、高残留的农药等。
- 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排放或埋入地下,污染水体。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资源浪费与污染:法律鼓励水的循环利用。对工业废水,有回收条件而不回收利用的,或排放的工业废水不符合回收利用标准却强行回收利用导致二次污染的,均可能涉及违规。
环保技术服务提示: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能够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审核、节水与废水回用技术方案、有毒有害原料替代方案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咨询,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四、 规范建设与运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
企业的环保基础设施必须合法合规:
- 违反“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其水污染防治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设施闲置或不正常运行: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无故闲置或擅自拆除,或者不按规程操作导致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效能。
环保技术服务提示:从项目环评阶段开始,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即可介入,提供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及后期运营托管服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全生命周期合规、高效、稳定运行。
对佛山的广大企业主而言,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法》的禁止性规定,是企业合法经营的“护身符”。面对复杂的环保技术要求与法规体系,积极寻求专业、可靠的环保技术开发与服务支持,不仅是解决当下合规难题的有效途径,更是企业迈向绿色制造、实现长远发展的智慧投资。让我们共同行动,守护佛山的碧水清流,共建美丽家园。